【西部汽車網訊】汽車自燃雖不是件新鮮事,但絕大多數都發生在高溫的夏天,并且以年代久遠線路老化的老車居多。然而一輛剛買不久的奔馳新車在寒冷的冬季開著開著就冒火了,這還是件新鮮事!
近日,在重慶的某隧道中一輛價值78.8萬元的奔馳GLE轎車引擎蓋上竄出了熊熊火苗,車頭處冒出了濃濃黑煙。雖然司機和過往車輛采用車載滅火器自救,但火勢太大根本無法控制。
根據車載行車記錄儀顯示,車輛一開始都正常行駛,開著開著就從引擎蓋上的進氣口冒出了滾滾濃煙。火勢就是從這時候開始蔓延并一發不可收拾,直至消防隊員趕到并用消防車滅火后,火勢才被控制。
然而令人蹊蹺的是,車主稱事發前70分鐘,車輛剛剛從4S店保養完開出來,因此懷疑4S店在保養過程中存在問題,導致此次車輛自燃。然而具體事故原因還是要根據消防隊的專家來進行判斷。
不久之后,消防隊出具了火災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中明確表示,這起事故原因是因為車輛未蓋機油蓋,導致行駛途中機油收到顛簸撒到高溫的排氣管上,導致車輛起火燃燒。
對此認定結果,奔馳4S店也承認了自己的過失,并且坦言愿意賠償。然而賠償的條件卻令人匪夷所思,4S店稱事故車主需要另外支付14萬元他們才肯賠償一輛同款新車。車主表示這種賠償方式無法接受,那么問題來了,你要是車主,遇到這種情況應該讓4S店怎么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