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的多位市民給《第一新聞》反映說,他們去年在西安高新金花寶馬4S店購置了汽車,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他們都是把車輛購置稅的錢直接打入了銷售業務員的個人賬戶,可如今半年過去了,這名業務員卻怎么也聯系不上。
4月29日,記者在西安高新金花寶馬4S店見到了韓女士,她說去年11月,她在這里花了70多萬元買了一輛車,之后店里要求她還要交7萬多元的車輛購置稅。
車主韓女士:“車款這部分是打給公戶,然后車輛購置稅這塊除了他們銷售顧問,我還咨詢了他們前臺,這個車輛購置稅說不能轉給他們公戶,都讓我轉給銷售。”
韓女士說,因為當時辦理這些業務她都是在4S店內操作的,由于當時比較信任這名業務員,便毫無懷疑的把7萬塊錢直接轉給了這名業務員,本想著后面的手續業務員可以幫她完善辦理,可沒想到這名業務員后來卻怎么都聯系不上。
韓女士:“經過四五個月,這個銷售我聯系不上,然后4S店這邊也不給處理,等于這個車輛購置稅一直到沒有給我交,然后我的稅款也沒有幫我落實,車也不能上路。”
韓女士說,除了她有以外,還有多位車主有同樣的遭遇。
車主王先生:“我這個車是2018年3月20日左右買的,總車款是25萬多,購置稅交了兩萬四,當時說的是多退少補,交給金花寶馬4S店的置業顧問,當時4S店給我們講的是他們是幫忙代辦這個事,結果這個銷售顧問就找不到,4S店一直不處理這個問題。”
這些受害車主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后,他們曾多次和4S店溝通,但4S店卻始終拿不出明確的處理辦法。隨后,記者找到了西安高新金花寶馬4S店的市場部經理,她說,目前共有7位車主大約30多萬元被銷售員私吞,發生這樣的事情是由于他們對員工的管理不善造成的。
西安金花寶鼎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市場部經理甘晨:“現在出現了這種情況與以后,我們店里也是第一時間建議客戶去報警,現在是等待司法機關的一個判決結果,如果這件事情,使我們店里的責任,我們一定會依法承擔錯有的責任,賠償客戶的一個損失,如果是銷售顧問個人的行為的話,我們也會給客戶一定的安撫補償。”
律師表示,業務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的財務據為己有,并且數額較大,已經涉嫌職務侵占罪。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4S店是否應該承擔責任,關鍵要看這個業務員是否代表了4S店,他的行為是履行了職務行為,并且所有的交易事項都是在4S店完成的,而且是應你4S店的要求,將款項交給這個業務員的,所以4S店具有一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