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汽車網訊】還記得給大家介紹過有關交通標志的含義,很多網友對下面這些禁停的標志表示不解。
當然并非不認識這個標志,禁停標志還是很常見的,只不過是不清楚“禁止長時間停車”的這個“長時間”到底是指多長呢?
10分鐘、半個小時還是一個小時?但是也有的車主稱自己在有這個標志的地方就停了幾分鐘就被開罰單了,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除了上面這個標志意外,在一些路面邊緣會有黑黃交錯的標線,這個標線也是靜止車輛長時間停放的標志,大家也要留意。
回到我們的問題,靜止長時間停放車輛到底可以停多久呢?
小編找遍了交通規則也沒有發現明確的規定,最主要的還是依靠交警叔叔的判定。
大家在有這種標志的地方,最好的做法就是即停即走了,這樣肯定不會有事。
另外,如果你在這些地方想停靠的時間久一點,最好的方法就是司機不要離開車輛,并且保證車輛不能熄火。
這樣就算交警過來,也不能輕易說你是長時間停車了。但如果車主離開車,直接把車停在那里,就算出去5分鐘,回來就可能已經被貼罰單了,他們會認定你已經在這停車很久。
總而言之,這個“靜止長時間停車”標志的意思就是你不能把這兒當作停車場,停下車就走人。
而是在駕駛員不離開車的前提下,進行短時間的停靠!如果你不是出于非常必要,還是最好不要再這里停車,畢竟誰都不想跟交警打交道啊!